招生政策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招生政策>>正文

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
2011-06-21 17:41 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  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

一、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实施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可按本办法招收保送生。

二、选拔保送生的条件

上一条:200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细则
下一条: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5-2019 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     Powered by 招生与就业处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     联系电话:0370-3057992 3057995 3057996

举报电话:2581066   迎新QQ群:758155327/476026452

招生工作办公室公众号 招生手机网 招生信息网 商丘师范学院抖音 2022年招生咨询QQ群1 2022年招生咨询QQ群2